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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誉外交官夏令营模拟联合国:流程及规则一览

北京华誉外交官夏令营    2022-09-06 09:47:14    阅读:

模拟联合国会议通过严格按照联合国会议(Formal Rules of Procedure)的规则进行,以保证每一位代表都有平等的发言权(Equal Opportunity to Be Heard)。

代表仅在主席点到其国家名时才有机会发言(Speak Only When Recognized by the Committee’s Chairperson)。代表在发言或是提问时需要注意措辞,尽量运用正式的外交辞令。虽然不同的模拟联合国会议关于流程的规则有所不同,但是措辞一般是统一的。

在会议期间要注意言行举止,体现外交家风范。本书后面会专门讲解。本节详细介绍模拟联合国大会的流程。

1、点名

大会开始后,首先由主席助理(有的称为会议秘书)点名。一般是按国家全称第一个字母的英文顺序,例如美国(USA)英国(UK)都属于字母U,朝鲜(DPRK)属于字母K。由主席助理或秘书长点到该国家名称,该国家代表举起国家牌表示出席并回答“到”,然后主席助理或秘书长表示回应,说“某某国代表出席”。

全部点完后,主席助理或秘书长公布应到国家数、实到国家数、缺席人数、本次会议的三分之二多数、半数(简单多数)、百分之二十人数。只有在三分之二会员国出席时,会议才能正常进行。

2、确定议题

如果本次会议的议题超过1个(一般情况下是两个)时,那么首先应当确定首先讨论哪一个。

主席询问“请希望讨论议题一的代表举牌”,并从其中随机选出3+3名。这三名代表将就为何要讨论该议题、议题的重要性等方面阐述其理由(不可以谈论为何不该讨论另一议题)。用时两分钟,剩余时间不允许让渡。阐述不同议题的代表将穿插发言。

所有选定代表发言完毕后,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不可以弃权。如果一个议题的票数达到一半(简单多数),则首先讨论该议题。

3、正式会议

(1)发言

由主席询问“想发言的代表请举牌”,并随机从举牌的代表中间点出发言的代表,直到场下没有代表举牌。主席助理将代表名记录下来,成为发言名单。

已经出现在发言名单上的国家不可以追加发言(即加入发言名单),希望加入发言名单可以向主席传递的意向条提出要求。

发言名单确定后,按名单顺序代表们一个个上前发言,每个代表发言时间为2分钟(依情况而言)。主席在适当时间会提醒代表注意时间。双代表(一个国家有一两个代表)的国家只能有一名代表上台发言。如果发言时间不到2分钟(规定时间),且剩余时间超过10秒,则可将时间让渡给其它国家。剩余时间在10秒之内的,不必让渡。

让渡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让渡给主席,相当于放弃时间;二是让渡给其他代表,该国不可二次让渡;三是让渡给问题,想提问的国家举牌,由大会主席决定提问国家(提问时间不计入代表发言时间);四是让渡给评论,由大会主席决定发言国家。

注意不可以二次让渡,即接受让渡的国家代表不能将自己的剩余时间再次让渡给其余国家。

(2)提出动议(motion)和问题(point)

大会进行中,当一国代表在正式辩论中发言完毕,主席会问“有无动议或问题”,欲有问题或动议要发言的代表可以举起国家牌。

问题是不需要表决的,主要包括三类问题。

一是程序性问题(point of order),当大会的进程与既定规则不符时,代表可以提出程序性问题,对主席进行质询。该问题可在大会任何时间提出(可以打断发言的代表),具有优先权。

二是咨询性问题(point of inquiry),当代表对大会的流程及规则不清时,可提出此问题,由主席解释。

三是个人特权问题(point of personal privilege),当代表有合理的个人需求时,如会议室太冷、投影等看不清等,可以提出个人特权问题。

动议是需要表决,除问题外,代表的一切行动都要向大会提出动议,一般动议需要简单多数(50%+1)通过,结束辩论的动议需要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有动议在投标时都不可以弃权。动议内容包括:

一是动议更改发言时间(motion to set speaking time),代表们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动议延长或缩短发言时间。

二是动议暂时中断正式辩论进行非正式辩论(motion to suspend the meeting),代表们认为有必要对某一问题在会上进行专门讨论或私下多方面磋商时,可提出此类动议。非正式辩论分为:有主持核心磋商和无主持核心磋商(又名自由磋商)

三是动议结束辩论(motion to closed the debate),代表们认为决议草案已经讨论充分时,可动议结束辩论,对决议草案进行点名投票。该动议需达到三分之二票数方可通过。代表们在提出该动议时需谨慎。

(3)磋商(caucus)

磋商代表可提动议进行,包括两种:

一是有主持核心磋商(moderated caucus),所谓有主持核心磋商,顾名思义就是在大会上由主席主持对某一问题进行固定主题的磋商。代表们在提出此类动议是必须说明以下要点:由谁提出,是何主题,总时长以及每位代表发言时长。届时主席将在固定时间内随机点出举牌的代表发言,一位发言完毕后再点下一位。剩余时间不能让渡。每位代表都要围绕所确定的议题发言,也可以对以前代表的发言进行评论。

有主持核心磋商灵活性强,任何时候只要代表认为有必要针对特定议题进行讨论均可提出,因此大多数问题都是在这一环节中解决。每次有主持核心磋商的主体基本构成决议草案的大体框架,工作文件的内容基本上也是对几次重要的有主持核心磋商的内容总结。所以,每次大会中都应该穿插多次有主持核心磋商。

代表们要注意在每次提出有主持核心磋商前都要积极利用意向条的支持,提高有主持核心磋商的通过率。

二是自由磋商(unmoderated caucus):申请国代表提出总时间,代表可进行自由磋商,没有固定的主题。

代表们在提出此类动议是必须说明以下要点:由谁提出和总时长。届时大会将暂时中止,代表们可在会场内离开座位自由地相互磋商讨论、游说、撰写文件。当代表们觉得会议进程缓慢或不理解某方立场,或者认为有必要就一些细节问题,如决议草案的简明和具体内容等进行讨论,以及希望和更多代表集中交流时可申请。自由磋商在会议胶着时及会议后期十分重要。代表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积极加入各方讨论中,听取各方的立场。当然,如果时间紧迫,有些内容也可以用传意向条或私下协商的方式进行而不占用大会时间。

(4)意向条(page)

用于各位代表与其他代表、主席交流意向的纸条,由组委会准备或自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一定要写清“来自某国”“到某国/主席”。可与其他代表进行随时磋商、游说,还可以向主席要求发言、咨询议程或提出自己的想法。总之,意向条在大会中非常重要,许多问题都是通过意向条私下解决。

同时,如果可以对自己的意向条进行别出心裁的创意,如绘上国旗、国名、问候语等,或提前将会给其他代表留下良好印象。

(5)投票表决(Voting)

模拟联合国会议绝大多数步骤都需要全体代表进行表决,表决对象包括对程

序的表决和对会议文件的表决。

对程序的表决,所有代表都需投票且不能有弃权票。如果此时有代表缺席,只要在场代表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则不影响表决。一般情况下,建议不要中途缺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对动议的表决的程序是这样的,当场下一位代表提出一项动议后,主席可询问有无赞同,此时场下赞同此动议的代表可举牌,主席随机点出一名示意。若此时没有举牌的代表,则此项动议视为未被通过。此后主席可询问场下有无相似动议,一同表决,以便节约时间。表决时按照动议提出顺序进行。

代表们根据辩论进展依次提交会议文件:工作文件、决议草案、修正案。其中需要投票非常重的是决议草案和非友好修正案。

当代表们认为决议草案及修正案已讨论成熟,可动议结束辩论进入投票。本动议得到三分之二赞成票才可通过。结束辩论后,委员会进入对会议文件的投票阶段,进行“点名唱票”:由秘书长按照国家英文字母顺序一一点名,被点到的国家回答“赞成”、“反对”或“弃权”。

按照决议草案的提交顺序进行表决。在表决每一份决议草案前都应先表决其非友好修正案。无论修正案还是决议草案都需得到三分之二赞成票才可以通过。一份决议草案表决通过后将不再表决其余决议草案。通过的决议草案将成为本次大会的结果(称为决议案)进行公告。一旦草案通过生成决议,这一议题讨论结束,进入下一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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